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规范资质认证内容有哪些?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基本规定有以下内容:
1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,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操作技能,接受安全生产培训。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,方可上岗作业。
2施工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,未经交底不得作业。
3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考核合格,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,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。
4施工现场驾驶场内机动车辆、操作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人员上岗前,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。
5施工作业人员应根据所属工种或岗位需要进行体检。患有职业禁忌病症者不应从事相关工种、岗位作业。
6施工作业 人员不得从事非本工种、岗位作业。
7施工作业人员应按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,不得违章作业,不得违反劳动纪律,应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。
8施工作业前,应组织开展班前讲话,应就当班施工作业任务、完成标准,安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简要培训,井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。
9脚手架、 安全防护设施应进行检查、验收,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.
10雨、 雪后和冬期施工,露天作业时应先清除水、雪、霜、冰,并应采取防滑措施。
11不宜在高压线下堆土、堆料、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。
12夜间作业场所应配 备足够的照明设施。
13施工前应检查作业工具、作业环境、设施设备等安全生产条件。施工结束后,应拉闸断电,施工垃圾应自产自清,场地应整洁,现场不得遗留火种。
1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,赤脚、穿拖鞋或高跟鞋不得进入。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、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》(JGJ 184)的规定,不得酒后作业。
15高处作业不应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,不得攀爬脚手架、塔式起重机、施工升降机,不得乘坐非载人垂直运输设备。传递物料时不得抛掷。
16进入基坑(槽)作业前应检查基坑(槽)壁的稳定状况。基坑(槽)应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,数量不应少于两个。不得在基坑(槽)内休息。
17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不可随意拆除、挪动。
18六级及以 上风力,及浓雾、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时,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。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应符合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 80)的规定。
19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,焊接、切割、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,并应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。
20动火作业前, 应清理作业现场可燃物,无法移走时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覆盖、隔离。动火作业后,应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火灾危险方可离开。
21五级及以 上风力时,应停止焊接、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。确需动火作业的,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。
22具有火灾、 爆炸危险的场所不得使用明火。施工现场不得存放、燃放烟花爆竹。施工现场不得吸烟。
23使用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作业人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 46)的规定。
24进入有 限空间作业场所工作的人员,应符合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规定。
25施工作业过程中, 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时,应立即停止作业、撤离危险区域。
26施工作业过程中, 发现文物、古化石或者爆炸物及放射性污染源时,施工作业人员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。
27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, 施工作业人员应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,并应采取应急救援措施,不得盲目抢险施救。